清洁生产公示内容
发布时间:2022-03-16
发布时间:2021-04-27
根据《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的通知【闽环保厅2019(17号)】》晋江龙兴隆公司为二类企业,生产过程中使用有害物质,公司于2019年8月开始实施清洁生产第二轮清洁生产审核工作,于当年12月完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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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的通知【闽环保厅2019(17号)】》晋江龙兴隆公司为二类企业,生产过程中使用有害物质,公司于2019年8月开始实施清洁生产第二轮清洁生产审核工作,于当年12月完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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